花都挂牌一宗地块,二类居住用地

2023-06-25 11:04:01

日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挂牌出让一宗地块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广花公路东

面积为124821.06

(可建设用地面积41144.35)

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挂牌宗地情况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地块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和城市绿地,并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城市道路和城市绿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须参照《关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装修标准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499号)的标准对出让地块内所有配建的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进行建设并装修,验收合格并达到使用功能后,按照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2018年2月13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2019年11月14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的要求须移交的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须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建设成本、装修费用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3、本次出让范围不包括CA0303018地块(分地块2)拆迁安置用地,CA0303018地块(分地块2)拆迁安置用地按划拨方式处理,由竞得人按《广花公路东三地块(二期)分地块2建筑设计方案》要求建设,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车位等,开发建设成本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CA0303018地块(分地块2)需与项目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CA0303018地块(分地块2)的建筑设计方案需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的同意,装修标准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公寓建筑设计指引》(2022版)的要求进行装修。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办事处签订《广花公路东三地块(二期)分地块2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出让地块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5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5、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申请)。自然人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同一名申请人;凡与申请人之间有参股、控股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视为同一名申请人,但申请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除外。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出让人有权单方面取消申请人竞买资格,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在继续执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购地资金审查,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需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违反竞买承诺,由土地出让人取消竞得(中标)人的竞得(中标)资格,对竞得(中标)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禁止竞得(中标)人在三年内参加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三、成交原则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81652万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最高限制地价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1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29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2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30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6月30日15时起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辑:花小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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